為激發創新主體活力,挖掘科技創新潛能,增加高質量科技供給,為加快建設創新驅動經濟強市、生態宜居美麗滄州提供強有力科技支撐,滄州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深化科技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在總體目標上,《意見》提出了經過3-5年努力,在科技改革創新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重要突破,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不斷完善,符合創新發展規律、充滿活力的科技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在支撐現代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引進培育高端人才、打造全鏈條全要素孵化育成體系上實現新突破,為躋身全國創新型城市行列奠定堅實基礎。《意見》中還明確了深化科技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十大重點任務。
一、要構建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機制。圍繞做到做強包括管道裝備、包裝機械、工藝玻璃等“18+7”特色產業集群,壯大汽車及零部件制造、綠色石化、生物醫藥、主題旅游、時尚服裝裝飾和現代物流“六大新動能”、打造激光及智能制造、先進再制造、電子信息及應用、航空航天技術、清潔能源“五大新引擎”。支持企業加強產學研合作,突破一批引領產業發展的先進技術,推動東光包裝機械等15個產業集群上檔升級,聚焦破解產業瓶頸制約,針對我市石油化工、裝備制造、五金機電等產業轉型升級,突破一批基礎性、關聯性、系統性的關鍵共性技術。
二、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建立科技型企業梯度培育機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領軍企業的成長路徑,實施分類指導,加強要素供給,強化精準服務。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各類創新優惠政策,對符合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條件且投保“綜合險”的企業,市財政在省財政補貼保費的基礎上給予配套補貼。建立民營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加大民營企業創新支持。
三、深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改革。對未經合同約定的橫向職務研究成果,承擔單位可以自主處置,允許賦予科研人員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賦予和擴大科研儀器設備采購自主權。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穩定支持和內部激勵機制,在高等學校、市屬科研院所建立基本科研業務費制度,允許從中提取不超過30%作為獎勵經費,探索完善科研項目資金的激勵引導機制,提高創新能力。
四、優化科技人才發展機制。積極引進高端人才,在全面落實我市關于人才引進支持政策的同時,對年內來滄工作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A類(國外頂尖)、B類(國家級領軍)、C類(地方高級)人才,市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科研經費補貼。加大柔性引才支持力度支持人才帶科研成果在我市轉化,來滄工作不計時間長短,視業績貢獻可與本地同類人才在職稱評定、科研立項、子女教育、醫療保障、成果轉化收益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要求渤海新區、高新區、開發區等率先建設一批示范性創新創業園區,吸引海內外人才特別是京津人才創新創業,推進科技人才分類評價,強化科技領軍人才薪酬激勵。
五、優化創新平臺系統布局。組建一批以產業技術研發為重點的新型研發機構。圍繞“18+7”特色產業集群提檔升級,助推“六個一工程”,采取與高校科研單位合作共建的方式,組建一批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的新型研發機構。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100萬元的資助。支持爭創省級創新平臺和發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六、健全技術轉移轉化機制。明確推進北京-滄州渤海新區生物醫藥園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臺建設,對與京津等合作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對與京津等合作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擇優給予100萬~200萬元資金支持。
七、創新軍民科技融合發展機制。構建軍民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制,加強軍民兩用技術協同研發,鼓勵軍地開展技術合作攻關,對研究制定軍民通用的技術標準、國防科技成果降解密規范、科技成果雙向轉移評價標準等活動和聯合承擔科技創新項目、技改項目優先給予立項和經費支持。
八、統籌推進區域創新改革。認真落實《河北省縣域科技創新躍升計劃(2019-2025)》,激勵和引導縣域加快科技創新。支持運河區、新華區、東光縣創建省級創新型縣(市、區)試點。提出滄州高新區、中捷高新區發展目標和河北滄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建設標準及定位。
九、推進科技管理改革。構建目標明確、定位清晰的科技計劃體系,增加普惠性投入,加大后補助支持力度,擴大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
十、營造良好創新環境。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建設,對高等院校建設眾創空間給予補助,加強科研誠信管理,建立改革創新盡職免責機制,培育倡導創新文化。
《意見》中提出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要求各縣(市、區)均要建立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健全科技行政管理機構,完善科技管理職能。二是強化協同聯動。三是強化科技投入。要求各縣(市、區)均要設立科學技術研究與發展專項資金,將財政科技支出作為財政保障的重點,只增不減。四是強化評估考核。明確加強科技創新指標監測,將重要指標納入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體系。
同時,我市“實施意見”對主要目標任務進行了責任分工,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